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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这么大,哪里是我家?

发布时间:2019-04-1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美丽的正安!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家?”2013年6月14日,一份“不说依据,只谈买断”,并且一方只有旁系亲属参加的“调解协议”在正安县土坪镇出炉。次日,与此并无厉害关系的卢某芬,以“买脸费”为名,托人交清了“买断费”。转眼,已经生效6年了,真正的直接厉害关系人卢祖波,却依旧过着东躲西藏,流离失所的生活,还时常以泪洗面并不禁自问。

  兄妹合谋临街建房 瓜熟蒂落分道扬镳

  1981年,卢祖波的父亲卢某海帮杨某某家打赢一宗官司。杨某某家多次以感恩为由,邀约卢某海到土坪街上合伙建房。1984年,卢杨两家很快达成共识,并相中了郑某光的一宗承包地。
宅基地是相中了,如何才能为已所用?正在卢某海略感困惑时,杨某某提醒道:“郑某元是郑某光的哥哥,也是你的义兄和至交好友。你找他从中协调,这事肯定能成。”

  就此,土地调换的事,自然落在了卢某海的肩上。几经商讨,果真不出杨某某所料,建房用地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1984年底,卢杨两家新居在土坪新街落成。杨某某在此开起了商铺,卢某海举办了诊所。住宅和商铺一应俱全,真可谓安居乐业!

  “两家孩子都多,住不下;时间长了也会闹矛盾……”可惜,好景不长。入住不到半年,杨某某的妻子卢某仙以此为由,向卢某海提出了搬离此房,另寻它处新建的要求。

  “孩子多是建房前的现状。时间长了闹点小矛盾在所难免。只要双方家长大气一点,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就结了吗?”卢某海思来想去,对卢某仙的要求和说法,始终难以理解,更是没法接受。

  “当初,不是因为你与他合伙建房,我肯定不会和他换地。一年前,杨某某就曾找我谈过,被我当场拒绝了。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就算你和我哥来谈,我也不会答应。”正在卢某海百思不解时,郑某光向他说出了这样的话。

  听完郑某光的话,结合卢某仙的做法,卢某海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杨家只是在利用他与郑家的关系,达到自己调换土地的目的。

  事已至此,卢某海非常明白,分道扬镳,异地建房已经势在必行。

  亲人相劝异新居 清算支付全完毕

  杨某某的妻子卢某仙与卢某海是同胞兄妹,在家里卢某海排行老四,卢某仙在女孩子中排行老五。为避免亲情再次受到伤害,卢某海把此事告诉了当时正在土坪工作的幺妹卢某芬和幺妹夫彭某某。

  经卢某芬夫妇俩多次调解,卢杨两家达成“合建房归杨某某家所有,杨某某家等量调换一宗地给卢某海建房,并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的共识。

  1985年10月,杨某某履行了土地调换,并无偿交由卢某海建房的协定。1986年2月,卢某海占地341.82平方米的院落在土坪新街落成。

  卢某海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医生,一直以看病救人为业。举家来到街上,旨在更好地方便他人看病就医。为此,卢某海把新房划分成了居家、诊疗及休闲等三个功能区。

  新房入住,诊所开业。这对卢某海来说,也算是人生的一大转折,一家人也过上了其乐融融的生活。

  1991年,为避免给任何一方留下口矢,造成不必要的分歧,两家共邀幺妹夫彭某某和外侄代某某,对建房期间的帐务进行了清算。

  据彭某某介绍,本次清算,不仅把两家“老皇历”翻了个底朝天,还做到了“三个逐一”。首先把两家在建房过程中,双方所出的钱和物,逐一进行了申报和统计;其次对申报的名目和数量,逐一进行了问证和质证;最后对双方在细节上的分歧,逐一完成了认可或劝解认可。

  清算结果表明,杨某某应补1000元给卢某海,卢某仙也当着大伙的面进行了支付,从此“1984年合建房全部归杨某某家所有,1985年新调宅基地完全属卢某海家所有,两家互不相欠”的结论成立。

  按理说,两家都有了自己的商居房,也各自有了各自的事业,从共建房到新调地建房的事,已有了一个圆满的了结。从此,兄妹两家均应和好如初,再也没有建房、调地的长短之说了。十年来,两家的确也没说什么。

  联合调查结果出炉 卢家合法房产遭堵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1年4月,卢某海不幸去世。卢祖波以子女的身分继承了卢某海名下的全部房产。为便于有效管理和使用房产,卢祖波向相关部门提起了过户申请。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他不仅没有等到证件,也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卢祖波家昔日人来人往的诊所,而今成萧条至极的荒院。

  “没有土地使用证,办不了房产过户手续。”2011年6月,卢祖波又找到相关部门时,工作人员告诉他。

  “2009年12月,杨某某夫妇以‘1985年,移交宅基地给卢某海建房时,卢某海自认每年向其交付400-500斤大米作为租金。事后,卢某海一直不予兑现’为由,向本部门提起了‘不予办理’的请求”卢祖波展转来到国土部门时,工作人员这样告诉他。

  2012年6月,卢祖波以继承人的身份,向土坪镇人民政府提起信访督办请求。同年底,土管所介入复核丈量程序。不料,杨某某的儿子杨X竟然冲进卢祖波家里,强行阻止卢祖波在复核表上签字,还狠狠地打了他两记耳光,并威胁说要整死他。

  2013年1月,杨某某夫妇又以“卢某海没付租金(大米),未合法取得该地使用权”为由,向土坪镇人民政府提起“不能为其办证”的请求。就此,土坪镇人民政府责令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展开调查。

  2013年5月15日,联合调查结果出炉。调查报告,对杨某某夫妇反映“卢某海认交和未交租金(大米)”一事进行了否认,对“是否应该给卢祖波办理产权”一事作了说明。说明中,以当年卢某海获得的批文和发票为据,对其取得并使用该地的合法性进行了肯定。

2013年卢祖波家房屋被砖墙围堵。

2013年卢祖波家门前被砖墙和大量石头围堵。

  县委书记发话彻查 只谈买断不谈事实

  调查结果宣布后,杨某某夫妇变本加厉,不仅砌墙把卢祖波家房屋封堵了起来,其子杨X还四处打听卢祖波的下落,并声称只要他露面就要整死他。此事,很快在正安引起强烈反响,并闹到了县委政法委。

  据时任正安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彭某某介绍,为防止事态漫延,政法委立即向县委书记作了汇报。时任县委书记听完汇报,立即作出了“由县政法委牵头,双方子女及配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督办,土坪镇人民政府主持处理。若三天内没有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的批示。

  2013年6月14日,由土坪镇人民政府主持调解。调解以卢某仙家为甲方,其长子杨X、三女婿帅某、四女婿付某等三人到场,并分别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以卢祖波家为乙方,其兄卢某涛、二姐夫郑某某、三妹夫詹某某三人到场,也分别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当日,一份甲方由直系血亲或其配偶为代表,乙方由旁系血亲或配偶为代表的调解协议出炉。

  “卢某海名下土坪新街白泥氹房屋宅基地(现卢祖波继承),现此宅基地属卢祖波所有,不管20多年前的依据是否齐全,卢某仙全家人同意由卢祖波出贰万伍仟元(小写25000元)现金买断后患,以后不在发生权属争议。同时此协议签字生效后即代收款收据”调解协议书中的第一条这样写道。当然,其他几条,也对甲方拆除对房屋的堵围“攻势”,不赔偿卢祖波家任何损失等进行了约定。

  6月15日,土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卢祖波与杨某某两家房产纠纷调解,卢祖波支付杨某某家买断纠纷财产费(由政镇府转付杨家)”为名,足额开出了收条。

  内容公平与否暂且不说,既然协议中注明了争议财产“现卢祖波续承”的字样,卢祖波却没有到场,也没有签字。这样的调解能生效吗?

  据卢祖波介绍,他还未从“父死子伤”的痛苦中完全挣脱出来,又被杨X打了两个耳光,心情非常糟糕,从而致使其冠心病发作。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了避开这无休无止的骚扰。2013年3月,他把房屋全部租出后举家躲到了遵义。镇政府调查结果出来后,杨X又四处找他,并出言要整死他,他就更不敢回到土坪了。对于卢某仙砌墙封房及调解的事,他当时一无所知。

  用卢祖波的话说:“这那里是调解,分明就当抢人。既然镇政府都对该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进行了确认,为何又不能作为调解依据?难道调解就是‘掐死’事实和依据,专为强权准备的谋利工具吗?”

  此事,在卢祖波看来,就是代表们没有责任和担当,怕被问责,怕承担责任,或者说是别有用心的结果。不过,后来在亲朋好友们“折财免灾”的猛烈攻势下,他还是慢慢地冷静下来,并接受了现实。

  用卢祖波的话说:“父产子承,父债子还”是正安人的继承习俗,也是中国人的继承传统。杨某某家参与调解的三个代表,都是杨某某的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的配偶,并且杨X还因此打个我两耳光;而我方被指定到场的三个代表,都与我只是旁系血亲关系。对方一个在公安系统上班,一个在税务部门上班,还有一个在政府部门上班;我方则一个是小商贩,两个只是普通的人民教师。”

  当事人不知情 调解如何成立

  卢祖波是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也是事件的当事人。他既未到场,又没同意这样的调解内容,买断权属的钱是谁给的?

  据卢祖波介绍,他也是过了好久才听说,是他小姑卢某芬出钱托人交付的。卢某芬家很有钱吗?为何要花重金买“和事老”做?

  “我不是资本家,也不是暴发户,只是靠退休金养家糊口的人。付这钱不是为了卢祖波,也不是为了卢某仙,更没打算要卢祖波还,而是为了自己的‘老脸’,孩子的前途,彻底解决两家纠纷。”卢某芬非常气愤地说。

  据卢某芬介绍,既然县委书记都这样发话了,如果双方僵持不下,不论影响到谁家子女前途,都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血浓于水,如果这钱能彻底解决两家纠纷,则是她最大的心愿。她是地道的土坪人,曾在此做过职员也任过领导,每一张面孔都非常熟悉。每当她出现在土坪时,听到或说道最多的,都是他哥和姐两家纠纷的事,很多时候她也深感无地自容。

  两家每次发生纠纷,几乎都是她们夫妇俩在调和。事情闹到今天,也怪自己过于感情用事。这些年来,太把亲情当回事,太相信卢某仙了。每次调解达成共识,都认为亲兄妹间谈好的事,就应该或者说会自觉去履行,从而忽略了“立字为据”。事已至此,以她对卢某仙的了解,得不到好处她是绝不罢休的。当时,卢祖波身体不好,下落不明,也联系不上。不过就算找着了卢祖波,估计他也不会同意这样的调解结果,更不会出这钱,从而他们夫妻俩就决定把这钱付了。

  卢祖波是该财产的继承人。他才是与此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当事人,他没有到场也没有签字,这样的调解合法有效吗?

  据彭某某介绍,当时事态紧急,一时半会又找不到卢祖波。甲方代表,都是卢某仙的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乙方代表都是卢祖波的兄妹或兄妹的配偶。除卢某涛外,这些代表都是公职人员。组织上发现,其中有人唯利是图,参与或指使,甚至教唆家人闹事之嫌。指派他们参加调解,就是为了有效制止这种中间力量,彻底了结此案。因此,他也觉得这是一个较为靠谱的办法。

  用他夫妇两的话说:“为了自己的‘老脸’,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为了彻底解决两家的纠纷,这钱花得值!”

卢祖波家大门被铁抓钉钉了起来。

  折财仍然不免灾 有家依旧不能回

  值吗?转眼,已有六个年头。当初调解的目的和卢某芬的心愿达成了吗?据了解,这些年来,卢祖波一直在外过着东藏西躲,有家不敢回的日子。卢某仙也没闲着,不仅时常对卢祖波家租客进行谩骂和骚扰,今年三月,还破门而入,用铁抓钉将卢祖波家临街的大门钉了起来。这不仅吓走了可怜的租客,还把院子里的树也给砍掉了。

  回看调解内容,结合今天现状,这究竟是“以权谋私,讹人钱财?还是在杜绝唯利是图,参与、指使,甚至教唆家人专横跋扈,彻底了结纠纷?

  难道是卢某仙家没有得到“买断”费吗?卢某芬的“买脸”费,究竟去了哪里?

  谁又来为卢祖波多年来有家不能回,东躲西藏,度日如年的惨状买单?谁又来达成他“美丽的正安!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家?”的心愿!

  (图文作者:余昕 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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